世界上只有少部分地区容许「安乐死」及「辅助自杀」,其中瑞士是最早合法化、且唯一允许外国人在当地寻求辅助自杀的国家。但对医护人员来说,生与死、救与不救是个複杂的问题。
瑞士籍的柏金已90多岁,患有心律不整、呼吸困难、且双眼接近完全失明。她多次要求家庭医生Erika帮她执行辅助自杀,预约在今年冬天结束生命,但医生仍在考虑中,她期望可在养老院「尊严地离去」。自1940年代开始,瑞士已将协助自杀除罪化,任何人若非出于自私动机协助及教唆他人自杀,不属犯法行为。
全球「安乐死」及「辅助自杀」合法化地区,包括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哥伦比亚、美国某些州、加拿大和澳洲。香港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总监区结成医生分析,最早立法的国家都是以「免除个人痛苦」为出发点,虽然在极坏情况下,医疗的确难解病人的痛楚;但当病人要放弃,医护人员就听从病人意愿帮他自杀,难免过度简化医护人员的角色。香港玛丽医院成人加护病房主管陈惠明指,由此看到医疗的局限:「救得了病人,但无法恢复以前的生活水平,这样究竟是成功或失败?」救与不救、何时放手,是病人、家属、医护及每个面对生老病死的人,终要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