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黄光裕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被北京警方拘查。2010年8月30日,法院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获刑14年。刑期从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l6日止。
另据北京商报今日报道,黄光裕入狱服刑后共计获得过两次减刑机会。第一次减刑发生在2012年,当年6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一中刑减字第2608号”刑事裁定,对黄光裕减刑10个月。第二次减刑发生在2016年,当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中刑减字第1634号刑事裁定书,对黄光裕减刑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