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中大街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埠村街道办事处停车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镇街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11日起禁止在镇中大街路段停放车辆。

为进一步规范埠村街道办事处停车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镇街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11日起禁止在镇中大街路段停放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停放。禁止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盲道等区域停放车辆。

  二、禁停路段:镇中大街东起埠东村埠东桥,西至埠村西外环之间划黄色禁停标线路段。

  三、机动车建议停放地点

  1、镇中大街停车场;

  2、设置有允许停靠标志的停靠点。

  四、非机动车建议停放地点:沿街商铺墙体外立面贴近墙面一侧,车头朝向商铺一侧有序停放。

  五、违停抓拍球机已开始正常运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停路段、区域内停放车辆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之规定,给予扣3分、罚款200元等处罚。

  六、本通告自2019年2月11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埠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4日

作者: 章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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