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章丘质量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
(2)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5)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6)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7)近3年内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8)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申报章丘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恪守职 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2)在本区从事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申报章丘质量奖的外籍人士应拥护中国的社会制度、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
(4)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组织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5)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7)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8)所属单位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9)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其他事项
1、在单位评审方面,要体现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要求,突出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经济效益,关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
(1)申报单位应导入并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较高质量管理水平、较强品牌影响力,能较好地承担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鼓励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十大产业”相关单位申报。
(3)鼓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增创农业发展新优势,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农业“新六产”单位申报。
(4)鼓励装配式建筑、绿色餐饮等新兴产业单位,以及在行业内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老字号企业等单位申报。
(5)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参评。
(6)对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行业,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高能耗行业严格限制。
2、在个人评审方面,突出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1)突出为质量发展和质量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一线员工和科研人员。
(2)鼓励坚守中华文化、传承传统工艺的“章丘工匠”申报;鼓励专注于质量发展、技术创新、品牌提升,积极推行先进管理方法,推动章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的优秀企业家申报;鼓励从国内外引进,为提升本市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申报。
(3)对不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基本道德规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治纪律的个人严格限制。
3、已获得章丘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章丘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再次申报,但关键绩效水平或重大工作成果应较上次申报时有大幅度提升。
4、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不能同时申报。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章丘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214房间),有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联 系 人: 康与庆 王沛江;联系方式:83252002。